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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原則有哪些?
在招投標活動中,招標控制價又被稱為攔標價、最高報價、預算控制價,究竟招標控制價是什么意思呢?今天小編就來具體介紹一下!
招標控制價是什么意思
招標控制價是指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及擬定的招標文件和招標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的招標工程的最高投標限價。
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原則
(1)中國對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是投資控制實行的投資概算審批制度,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原則上不能超過批準的投資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標發包時,當編制的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的概算,招標人應當將其報原概算審批部門重新審核。
(2)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進行招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可以設標底。當招標人不設標底時,為有利于客觀、合理的評審投標報價和避免哄抬標價,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招標人應編制招標控制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標底。一個招標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接受委托編制標底的中介機構不得參加受托編制標底項目的投標,也不得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或者提供咨詢。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
(3)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招標人編制并公布的招標控制價相當于招標人的采購預算,同時要求其不能超過批準的概算,因此,招標控制價是招標人在工程招標時能接受投標人報價的最高限價。國有資金中的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工程在招標時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相關條款的規定。如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所有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能高于招標控制價,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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